仲裁人责任 – 司法豁免与契约责任
pages 211 - 230
ABSTRACT:

仲裁人责任问题在契约责任和司法特权的冲突优先顺序之间找到平衡。仲裁人承担双重角色:一个角色是被当事方雇佣和作为解决争端的服务提供商;另一个角色是执行正义的权威机构。因此,一些人支持由于仲裁人作为“准法院”的“地位”在免除责任意义上的仲裁人豁免;其他人则基于契约责任的概念反对这种豁免。本文首先从普通法范围和从民法的角度概括描述了按照各仲裁机构规定和按照各国法律规定的仲裁人责任现状。
然后本文就仲裁人责任形成自己的立场,该立场同时考虑了契约方式和从仲裁人的“司法功能”名下获得其责任的的方式。按照作者的观点,提倡排除仲裁人在得出其仲裁决定过程中的仲裁人一般疏忽责任,因为需要保护仲裁人的独立性。但是,在作出决定过程之外,依其身份(和出于故意目的),仲裁人工作的服务角色主要规定了作为仲裁人方的任何应受谴责行为的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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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authors

Karl Pörnbacher 为 Hogan Lovells 慕尼黑办事处的合伙人,目前主管该事务所在德国的仲裁事务。 他的工作重心在于国内外仲裁与诉讼及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 他的执业范围包括因项目、能源、企业并购、保险和再保险及一般商业关系引起的争议问题。Pörnbacher 先生现任德波商会 (German-Polish Chamber of Commerce) 附属仲裁法院院长。 他凭借丰富的专业经验,以仲裁人和法律顾问的身份多次参与处理涉及波兰及其他中东欧国家的跨境争议案。

电子邮件: karl.poernbacher@hoganlovells.com

Inken Knief 博士为 Hogan Lovells 慕尼黑办事处下设仲裁小组的资深成员。 他的执业范围包括不同制度规则及国家仲裁制度下的国际仲裁。

电子邮件: inken.knief@hoganlovel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