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仲裁中的判决无效行动:全球不断发展,俄罗斯联邦的现实和前景(异床同梦?)
pages 81 - 105
ABSTRACT:
文章专门讨论放弃无效判决—一种在国际仲裁中当事方自主权的“极端”形式,可以使各方免除对于由仲裁所在地国家法院在各方之间所作出的仲裁决定的再审。在两种不同的背景下,对此类最近终于受到普遍欢迎的放弃(宽免)进行了评估。第一— 作为一种属于国际仲裁背景中的现象,它主要沿袭了瑞士国际私法1989年法案的第192(1)条中表达的模式;以及第二—作为一种特别针对于俄罗斯联邦的国内仲裁观念。一直独立发展的两种方式享有足够的共同特点,诸如:它们在相关程序框架中的地位 – 如容许性问题,使放弃无效判决有效的各方必须遵守的正式前提,对他们有效性的主要实质性要求 – 意图。但是在瑞士和俄罗斯联邦(仅这两个国家在处理放弃方面已有公开的记录)适用的解释范例不尽相同。瑞士法院一般诉诸于限制性解释寻找各方放弃的意愿,而俄罗斯法院具有更加显著的灵活性,它们甚至允许一般性参照包含“终结”措辞的仲裁判定。